水泥

1死4伤救护车与水泥罐车相撞车上伤员被

发布时间:2023/6/4 16:43:16   

12月6日上午9点半左右

在长沙坪塘潭州大道附近

一辆载有患者的救护车

在路口与一辆水泥罐车相撞

行车记录仪记录惊险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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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发位置附近小车的行车记录仪可以清晰看到,上午9点35分,一辆拉着爆闪灯鸣笛的救护车经过路口,与侧面而来的水泥罐车发生了碰撞,随后救护车的尾门遭到撞击后弹开,而车内躺在担架上的患者被甩出了车外。事故发生后,长沙岳麓交警大队民警立即赶往现场进行处置。

接到线索后

湖南都市频道记者

第一时间赶往了事发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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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赶赴事发现场

救护车与水泥罐车皆有受损

长沙潭州大道的荷叶路口

发生碰撞的救护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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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在事发现场看到,当时在事故中受到撞击的救护车侧面损毁非常严重,侧面的三扇玻璃现在全部都空了,现在在侧面位置是有一个大面积的凹陷,整个车身侧面已经发生了形变,在里面可以看到,当时后面应该是载有病人,因为这些设施都是在用的状态,受到撞击以后后门已经变形并且打开。

发生碰撞的水泥罐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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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这辆就是受损的水泥罐车,前部区域也是有一个明显的损毁,大灯都已经掉了,是个半脱落状态,在前方车头区域可以看到,还明显有救护车上的蓝色红色的这种漆,受到撞击以后剐蹭到了上面,现在这辆车连同驾驶员一起,将马上跟随交警前往岳麓交警大队进一步处理。

而根据现场拍摄的视频来看

在事发路口的西口

还有一辆正常等待红绿灯的小车

无端受到了牵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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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目击者

陈述事件经过

这一幕

吓坏了附近不少市民

目击者表示

车上伤者被甩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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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罐车车主阐述

救护车闯灯水泥罐车避让不及

在目击者提供的行车记录仪中,我们可以明显听到救护车的警笛声,但是从现场来看救护车经过路口时速度并不慢,而且属于闯红灯状态,而水泥罐车单从交通信号灯来看,属于绿灯正常直行,难道水泥罐车就全程没注意到有救护车前来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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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麓交警调查处理

伤者均妥善救治

根据长沙交警通报,12月6日9时28分许,在长沙市岳麓区发生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张某(男,29岁,准驾车型为B1)驾驶牌照为湘AD17**的救护车沿潭州大道由南往北行驶至荷叶路口时,恰遇陈某(男,32岁,准驾车型B2)驾驶牌照为湘A6A5**的混凝土搅拌车沿荷叶路由东往西行驶至该处,混凝土搅拌车的前部与救护车右后侧相撞,导致救护车失控后又与道路上的其他三台小车相撞,而救护车内乘车人林某立被甩出车外。

该事故造成五车不同程度受损,救护车上乘车人林某立、蔡某、林某谊、高某及救护车驾驶人张某等5人受伤,其中林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13时47分死亡。

接到报警后,岳麓交警大队立即派民警赶到现场,迅速抢救伤者,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截至发稿时,受伤人员已得到妥善救治,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事故发生后引起了不少网友的惋惜:

有网友称“本来应该是是去救人的,没想到又发生车祸,实在是太让人惋惜了。”

“救人也需要在保证安全第一的情况下进行”

“搅拌车也没减速,双方是不是都有责任?”

……

路上遇到救护车怎么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救护车等特种车辆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方向、速度和信号灯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记者从长沙交警部门获悉,如果驾驶人开车看到救护车或者消防车等车辆在执行任务,应该礼让这些车辆优先通过;故意不予让路,交警部门将依法进行罚款处罚,驾驶证记分;故意阻挠救护车救人造成严重事件的,还会追究相关驾驶人刑事责任。

给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急救车等让路是公民应尽的义务。但如果因为避让救护车而造成违规,怎么办?交警部门表示,如果由于为特殊车辆让行而导致交通违法,驾驶人可以申请复议消除。在有监控的路段,可以调取监控,只要具备相关真实有效的证据,经交警部门确认后,一般都会为其消除违章信息并撤销处罚。

根据有关规定

救护车等特种车辆在执行紧急任务时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

不受行驶路线、方向、速度

和信号灯限制

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对于此事

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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