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

榆林山水水泥非法占地被处罚

发布时间:2022/5/4 10:15:06   

榆林人点上面(免费订阅)年6月,榆林山水水泥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在榆林市榆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商混站及储料大棚,形成非法占地事实。经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调查核实,面积.68平方米(折合50.79亩),地类为建设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

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全面规范自然资源行政裁量权标准的通知》(榆政资规发〔〕号)之规定,经该局年9月14日第35次局务会会议研究,决定对榆林山水水泥有限公司处罚如下:

1.责令榆林山水水泥有限公司将非法占用的.68平方米(折合50.79亩)土地退还给榆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对榆林山水水泥有限公司非法占用.68平方米(折合50.79亩)建设用地的行为处以每平方米9元罚款,共计罚款人民币叁拾万肆仟柒佰叁拾柒元。来源:神州网讯息(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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