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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然地基及换填地基均不能满足地基承载力要求时,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应明确桩基础施工的方式和方法,并由桩基施工单位进行细化设计报原设计单位同意后方可进行桩基施工。
桩基础基槽开挖完成后,必须对基坑底部进行普遍钎探。钎探完成后应通知相关单位组织验槽,并明确地基处理方案。勘察、设计单位未派员参加的地基验槽无效。
粉土、淤泥质土、饱和黄土等地基选择水泥土搅拌桩地基处理方式时,必须通过现场试验确定其适用性。施工前应根据设计进行工艺性试桩,试桩数量不得少于2根。
水泥土桩施工前应检查水泥及外掺剂的质量、桩位、搅拌机工作性能及各种计量设备的完好程度。施工中,监理旁站人员应对机头提升速度、水泥浆或水泥注入量、搅拌桩的长度及标高进行跟踪,并作好记录。
水泥土桩施工中应保持搅拌桩机底盘的水平和导向架的竖直。成桩后,搅拌桩的垂直偏差不得超过1%,桩位偏差不得大于50mm,成桩直径和桩长不得小于设计值。
竖向承载搅拌水泥土桩复合地基应在基础和桩之间设置褥垫层,褥垫层的厚度宜为至mm,材料应为中粗砂或者级配砂石,粒径不宜超过20mm。灰土不宜作为褥垫层。
竖向承载搅拌水泥土桩施工时,停浆(灰)面应高于桩顶设计标高至mm,在对桩间土进行清理时,应采取人工挖除的方式将桩顶施工质量较差的部分剔除。
混凝土灌注桩施工前应先进行桩位放样,放样的允许偏差为群桩时不得大于20mm,单排桩不得大于10mm。
复杂地质条件下进行混凝土灌注桩施工前,应通过试验性试桩确定成桩方案和挖孔方式。当选定工艺不具备作业条件应争得原设计单位对方案进行调整,不得因成桩难度大而缩短桩长或放宽桩位允许偏差范围。
混凝土灌注桩施工时,桩身垂直度偏差一般不得大于1%。桩位允许偏差当采用干成孔灌注桩时边桩不应大于70mm、中间桩不得大于mm;混凝土护壁人工挖孔桩的边桩不应大于mm、中间桩不应大于mm。
采用旋挖钻机进行混凝土灌注桩施工时,应保证机械稳定、安全作业,必要时应在场地铺设保证安全行走的钢板或垫层(路基板),并应合理确定成桩、成孔顺序,防止机械行走过程中对新成桩造成破坏。
混凝土灌注桩成桩的桩顶标高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当因施工工艺导致桩头质量无法保证时,应预留不小于mm的桩头。带施工完成后再选用机械将桩头截至设计标高。
混凝土灌注桩成桩后,如桩间土出现超挖情况时,应选择与褥垫层同类型材料进行填压密实,不得直接采用现场杂土进行换填处理。
当桩身出现III、IV类桩时,应提请设计单位提出加固处理方案进行处理,桩基施工单位不得私自对断桩进行补桩处理。
确需对断桩进行补桩时,补桩所使用的混凝土材料必须与原桩材料一致,其强度等级应高于原桩一个等级。成桩后,应及时进行覆盖养护。
桩基未达到设计龄期要求的,不得进行下步工序施工。